黑龍江省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黑龍江省教育廳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共青團黑龍江省委員會
黑龍江省婦女聯合會
黑禁毒辦通〔2018〕19號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
“6·27”工程三年規劃達標考核標準》的通知
各市(地)、系統禁毒辦、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委、婦聯組織,各高等院校、技工院校:
按照國家禁毒辦關于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部署,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已經進入收官驗收階段,為認真總結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經驗,科學評估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成效,保證全省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常態化開展,省禁毒辦、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團省委、省婦聯按照《全國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規劃(2016—2018)》和《全國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規劃(2016—2018)任務分配表》相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黑龍江省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三年規劃達標考核標準》,印發全省。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禁毒辦關于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相關部署要求,認真查找工程薄弱環節,并力爭在短時間內集中破解工作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確保全省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各項任務高標準完成。
各市(地)級禁毒辦要主動協調禁毒委相關成員單位,周密組織轄區“6.27”工程自查自評和達標驗收活動開展,形成自評驗收報告,認真填寫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情況統計表(附件2);各高等院校要對近三年來學校開展禁毒預防教育宣傳活動情況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報告,在填寫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情況統計表(附件2)時,只填寫“參加全省高校公益聯盟的高校數量”和“大學禁毒社團數量”兩項。各市(地)和高校的書面報告、“6.27”工程情況統計表,務必于10月12日前以內部傳真電報、傳真形式或紙質文件掃描件(加蓋單位公章)報送省禁毒辦。
從2018年10月中旬開始,省禁毒辦將聯合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團省委和省婦聯,通過隨機抽檢的形式,對全省各地上報的全省自檢結果進行驗收,扎實做好國家禁毒辦對我省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檢查驗收準備工作。
聯系人:省禁毒辦 羅耀國 04510-82696286;133****1365。
附件:1、《黑龍江省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三年規劃達標考核標準》
2、《市(區)、系統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情況統計表》
黑龍江省禁毒辦 黑龍江省教育廳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共青團黑龍江省委員會
黑龍江省婦女聯合會
2018年9月21日
附件1:
黑龍江省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
“6?27”工程三年規劃達標考核標準
一、 學校達標考核標準
1、學校設有專門的毒品預防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任務、責任到人,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長和政教主任負責組織落實,班主任、科任老師具體實施。
2、將學生毒品預防教育納入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內容,教學有計劃、有組織、有落實。
3、禁毒教育基礎設施健全,具備毒品預防教育場地(如圖書角、展覽室、園地等)、教育櫥窗、板報等;建有校園網站的學校,在網站上有毒品預防教育內容。
4、建立毒品預防教育專兼職教師隊伍,至少有2名教師參加過禁毒、教育部門組織的禁毒師資培訓,且成績合格,能夠開展毒品預防教育專門教學和校內師資培訓;至少聘有1名校外禁毒輔導員,定期組織開展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宣講。
5、小學五年級至高中二年級要嚴格落實“教學計劃”、“大綱”、“教材”、“師資”、“課時”“五落實”要求,每學年至少安排2課時毒品預防教育專題課程;毒品問題重點整治地區、禁毒示范城市創建設的市(地)所轄學校每學年至少安排4課時,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要在新生入學和畢業生畢業前各開展1-2次毒品預防教育活動。
6、能夠根據本地、本校工作實際,將各級禁毒、教育部門下發的禁毒相關材料轉化納入本校毒品預防教育內容。
7、積極參與國家、省和市(地)層面組織開展的“青少年禁毒知識競賽”等禁毒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學生參觀禁毒教育基地(展覽館、園地、戒毒場所),每年在禁毒工作重點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全校性禁毒宣傳教育專題活動不少于2次。
8、每學期各班級能夠借助主題班會、學生入學、入隊、入團、入黨、畢業典禮等活動開展毒品預防教育活動不少于1次。
9、建立校內禁毒志愿者隊伍,每年組織開展不少于2次的禁毒志愿活動。每年大學禁毒志愿者隊伍走出校門開展禁毒宣傳活動不少于2次。
10、建立了完備的青少年涉毒問題監測處理機制和學生涉毒事件處置預案,開展涉毒青少年幫教保護工作。
11、在縣(區)級以上禁毒部門組織的第三方調查評估中,教職員工、在校學生接受毒品預防教育率達到100%,家長對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工作滿意率達到90%以上。2015年以來,教職員工、在校學生無涉毒違法犯罪行為。
二、鄉鎮(街道)達標考核標準
1、把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納入鄉鎮(街道)綜治重點內容,人民群眾對毒品預防教育工作滿意度納入平安建設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范圍。
2、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健全,有領導分管、專人負責,納入鄉鎮(街道)年度工作計劃。
3、鄉鎮(街道)各相關部門落實禁毒工作責任制到位,每年至少召開2次禁毒工作會議或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專題會議。
4、鄉鎮(街道)保證年度毒品預防教育工作所需經費,專兼職從事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的人員有相對固定的辦公地點和辦公設施,能滿足日常工作需要。
5、轄區內至少有1名專人負責毒品預防教育工作,并有一定數量的禁毒社工和志愿者。
6、每年至少開展1次所屬村(居)民委員會禁毒工作專兼職人員培訓。掌握轄區內涉毒青少年情況,建立工作臺帳,一人一檔。
7、每年圍繞“6?1”《禁毒法》實施紀念日、“6?3”虎門銷煙紀念日、“6?26”國際禁毒日等重要時間節點,至少組織3次全鄉鎮(街道)毒品預防教育主題活動。
8、利用社區文化中心(站)、街道文化廣場等地至少建立1處禁毒教育園地或禁毒宣傳教育文化長廊。
9、毒品預防教育納入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禁毒宣傳教育進學校、進單位、進家庭、進場所、進社區、進農村有聲有勢。
10、2015年以來,轄區內相關部門、相關單位未因毒品預防教育工作不力受到追責。
11、轄區內18歲以下未成年人涉毒違法犯罪人數占涉毒違法犯罪總人數比例逐年下降。經縣(區)級以上禁毒部門組織第三方調查評估,人民群眾對鄉鎮(街道)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三、村(社區)達標考核標準
1、村(居)委會重視禁毒工作,自覺接受鄉鎮(街道)有關部門的工作指導,積極落實毒品預防教育工作措施。
2、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納入村(居)委會年度工作計劃和綜治網格員工作內容,有專兼職工作人員,工作規范并有記錄和檔案。
3、根據工作需要,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經費、人員、場所等保障到位。
4、毒品預防教育內容納入村(社區)法制宣傳欄(櫥窗)、圖書角(室),每年在禁毒工作重要時間節點展出禁毒宣傳內容不少于1次。
5、村(社區)內吸毒人員特別是涉毒青少年情況清楚,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理和幫扶工作。
6、組織村(社區)居民、志愿者、禁毒社會工作者等,面向村(社區)閑散青少年、進城務工青年等為重點開展禁毒宣傳教育活動,每年寒暑假期間至少組織開展1次毒品預防教育活動。
7、毒品預防知識納入農村(社區)黨員干部教育內容,村(居)委會干部、黨員了解禁毒法律和毒品預防教育知識、無涉毒違法犯罪行為。
8、村(社區)現有青少年吸毒人數逐年下降。經縣(區)級以上禁毒部門組織第三方調查評估,人民群眾對村(社區)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滿意率達到90%以上。